01適用
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依報價單、採購單或商務合約向 Takara 下單的 B2B 訂單。若已簽署之合約另有約定,以合約為準。本政策與服務條款併同適用。
02交貨
交貨條件
- Incoterms 2020:交貨條件(EXW、FOB、CIF 或 DDP)載明於各報價單與合約,風險於該條件所定地點移轉予買方。
- 生產交期:載明於合約,自確認標準樣(golden sample)並收到訂金起算。
- 樣品:以國際快遞(如 DHL、FedEx)寄送;打樣與運費依服務條款由客戶負擔。
- 單據:商業發票、裝箱單、海運或空運提單,以及針對目的地市場所約定的檢測報告與證書。
- 延誤:依服務條款(取消訂單與賠償)處理。
03出
出貨前檢驗
貨品於出貨前依已確認的標準樣與約定規格進行檢驗,抽樣標準(AQL 水準)依各合約約定。客戶或其指定的檢驗公司可到場。檢驗報告會於支付尾款及交貨前提供。
檢測與認證取決於目的地市場與銷售通路,於詢價時約定並在合約中確認。詳見工廠審核與合規。
04瑕疵
瑕疵回報
請於合約所載交貨地址收貨後 7 天內,透過 contact@takarahq.com 或合作夥伴入口網站回報瑕疵,並附上:
- PO 編號與提單;
- 瑕疵及外箱標籤的照片或影片;
- 受影響數量及發現方式。
Takara 將依服務條款(申訴處理)之四步驟流程處理:受理、比對留樣與檢驗紀錄、提出書面處理方案,並簽署處理紀錄。
05處理
處理方案
經確認之製造瑕疵(即與已確認標準樣或約定規格不符),Takara 將提出下列方案之一:修補或重工、補產、開立折讓,或部分退款。方案以書面約定。
運送途中造成的損壞,依約定 Incoterm 由承擔風險的一方向承運人或貨物保險提出索賠;Takara 協助準備文件。
06
退貨
- 依訂單客製生產的商品(OEM/ODM 或印有客戶品牌)不因改變心意、訂購過量或銷售緩慢而退貨。
- 僅在處理方案中以書面約定時方可退貨。寄回前請先取得 Takara 的書面退貨同意。
07不
不適用情形
- 交貨後因搬運、倉儲或使用造成的損壞。
- 正常耗損,或交貨後經改動的商品。
- 在合約公差範圍內,或與已確認標準樣相符的差異。
- 收貨超過 7 天後才回報的瑕疵。
© 2013 - 2026 Takara 股份公司 (Takara Corporation JSC)
合法登記立案法人企業登記代碼 (稅號)
0312462465
鄧白氏編碼 D-U-N-S®
555501756
營業執照主管機關
越南胡志明市計劃與投資廳 (2013/09/17 核發)
法定代表人
阮氏英桃 (Nguyen Thi Anh Dao)
法定註冊總部地址
越南胡志明市新順區裴文波路 210 號 Jamona Golden Silk 13D2
官方合規聯絡郵箱
B2B 商務直通專線
+84 906 672 348
